禁餵野生動物擴至野鴿 漁護署研加裝閉路電視搜證

2024年08月02日 09: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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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條例旨在擴展現行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即如同猴子、野豬等,禁止市民餵飼。而違反禁止餵飼規定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並引入定額罰款制,金額為5,000元。
漁護署高級動物護理主任石仲堂今早(2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署方正研究有助執法的方式,包括今年獅子山郊野公園安裝的人工智能閉路電視,有助辨識人與猴子同時出現時段,從而成功檢控非法餵飼猴子,署方正研究將系統擴展其他地方。
議員李世榮則認為,新修訂生效後更多部門有執法權力,政府要研究如何利用科技,提升「智能執法」系統搜證。餵飼野生動物在其他國家可能十分普遍,他建議政府在陸路口岸和機場加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