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欠交租賃通知書 12劏房業主被判罰逾23萬元

2024年08月16日 17:3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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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劏房業主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罰款合共逾23萬元。
12名俗稱劏房的分間單位業主,被揭發沒有在法定時間內,就其劏房的規管租賃提交表格AR2等,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相關規定,被差餉物業估價署提出檢控。該12名業主今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23,200港元。
估價署於早前發現這些業主涉嫌違反有關條例的相關規定。經深入調查及搜集證據後,估價署向這些業主提出檢控。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有共358名劏房業主因違例被定罪,共涉及310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至34,800港元,合計總罰款共731,61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