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形容DAO無王管 議員促政府完善相關法例

2024年08月19日 12:42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參與案件的律師黃夢瑩指DAO項目多數欠缺財務透明度。(曾卓琳攝)
近日高等法院審理的全球首宗涉款60億港元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訴訟案,認為DAO項目應披露財務信息及文件。有議員建議政府完善DAO相關法例,吸引世界國地DAO龍頭到港設立總部,帶動經濟發展。
DAO是一種基於區塊鏈的組織形式,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執行決策和管理運營。在理想狀態下,決策可以由社群成員集體參與做出,體現了去中心化和民主治理的原則。近年來,DAO逐漸成為推動區塊鏈技術發展的新動力。
涉及的案件是一個名為MANTRA DAO的項目,案情指RioDeFi公司2020年8月將項目交由兩名員工負責,但他們2021年起開始減少對項目負責。RioDeFi公司認為兩名員工「挪用」公司資產謀利,但員工主張項目是DAO、不屬於RioDeFi公司。法庭最終認為項目屬於RioDeFi公司,因此可要求涉事員工披露相關財務信息,但沒有判處任何賠償。
議員吳傑莊指相關項目總金額為60億港元,是排名全球約70的項目。他表示,案件是「法律界對DAO的首次理解」,在傳統公司,管理層可以直接解僱相關員工,但在DAO的範疇需要全部投資者投票才做到。他補充,全球共有數百逾億美元的類似項目,但目前只有美國、阿布扎比有相關法例。他指出新加坡未有相似法例,建議港府完善相關法規,令各地有意來港發展的DAO龍頭更有決心來港設立區域或全球總部,成為亞洲的「頭啖湯」。
參與案件的律師黃夢瑩形容DAO是「無王管」,指出類似的項目多數欠缺財務透明度、以項目為DAO性質而拒絕披露財務報表,但隨着規模發展或進行簽約等商業活動是又需要註冊為公司,令到相關項目的性質界定不清析。她指出應給予DAO投資者更多法律保障,又指出有理想的DAO創辦人因為擔心法律上的灰色地帶而猶豫是否來港進行商業活動,指出應該令他們有法可依。
黃夢瑩又指部分DAO擁有人利用財務不透明的特點,過向自己發放更多代幣,從而獲大更多話語權。吳傑莊引述JPEX案指出部分騙徒會告訴投資人將代幣存放在項目3至5年;或保持51比49的股份比例,從而保持話語權、中飽私囊。除了建議政府完善DAO相關法例,吳傑莊建議投資者投資前檢查相關白皮書、留意發起人的過往財務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