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陸振中涉3度逼女下屬口交 事主稱為阻被告酒駕故送其回家

2024年08月20日 12: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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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陸振中警司,前年涉嫌3度在粉嶺熟食中心殘廁非禮醉酒女下屬,另涉嫌在酒後危駕私家車及襲擊同袍。陸振中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等7罪,案件今(20日)在區院續審。女事主說,被告作為警司,飲醉酒後卻想駕駛,因此沒想那麼多,同意送被告回家。盤問期間辯方大狀重提殘廁非禮一事,事主即「爆喊」,質疑辯方「你想我唔指證佢之嘛!精神虐待我!」
43歲被告陸振中,案發時被告任職沙頭角分區指揮官。他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3度非禮女子X。陸涉及的另一宗事件,則指他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一停車場內危駕,和襲擊女子X、及下屬蔡文浩及賴文顯。辯方今就襲擊事件盤問。據控方指,2022年7月15日,被告在粉嶺一酒家安排晚宴 ,歡送總督察黃燦熊。晚宴結束後,被告明顯有醉意 ,但他堅持自己駕駛,期間被告曾襲擊X、蔡文浩及賴文顯,包括用力咬蔡右中指一下,令蔡的指甲斷裂。
辯方大律師問X,何以在6月聲稱遭侵犯後,7月飯局後又會同意送被告回家。X說,當晚被告明顯飲醉酒,她作為一個警察,要阻止被告駕駛,「如果畀佢揸到㗎車,撞死人咁點算,良心唔會過意得去」、「係人命,唔係侵犯咁簡單!」因此,她當時沒有想性侵事宜。之後,辯方大狀提問時再提殘廁二字,X隨即變得情緒激動,尖聲嚎哭說「唔想再講殘廁!你想我唔指證佢之嘛!你精神虐待我!」法官只好休庭片刻。重新開庭後,X情緒回復平靜,強調當晚被告「身體狀況唔ok」,而協助被告離開的,不止她一人,反問辯方「唔理佢,陣間喺街打人咁點算?」
案件編號: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