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手段轉移逾16萬元生意 前市場部經理罪成9.20判刑

2024年08月28日 20: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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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
一名綠化牆設置公司前市場部經理涉嫌以欺詐手段,轉移公司共逾16萬港元生意予一間與自己有關聯的公司,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裁判官彭亮廷批准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李民鈴,38歲,綠和創建有限公司前市場部經理,被裁定兩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負責為綠和創建招攬生意,該公司提供綠化牆設置及保養服務。她於2018年10月初辭職,同年11月初離職。
於2018年7月,被告應一名綠和創建客戶要求提供設置綠化牆的報價單。同年10月底,被告向該客戶訛稱綠和創建將易名為苗苗控股有限公司以配合業務發展,其後更以苗苗的名義向該客戶提交兩份報價單,促使苗苗取得有關服務合約。另外,於2018年10月,被告與另一名綠和創建客戶洽談生意的過程中,誤導該客戶委託苗苗提供有關服務。
廉署早前收到有關服務合約的貪污投訴,逐展開調查,發現綠和創建從未易名,苗苗與綠和創建是兩家沒有關連的公司。調查亦發現被告在綠和創建離職後會加入苗苗任職市場部經理。上述兩名客戶因受被告誤導而委聘苗苗提供服務,並分別支付費用逾11萬港元及近5萬港元。若該兩名客戶得悉綠和創建和苗苗之間並沒有關聯,就不會接納苗苗的報價單或委聘該公司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