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食物安全值得關注之外,道路安全都值得留意,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近年經常在街頭橫衝直撞,《東呼即應》留意到網上流傳段短片,筲箕灣一名男子踩着風火輪推着一名坐輪椅的婆婆過馬路,看上去頗為危險,如果與其他行人或者車輛相撞,後果不堪設想。
帶老人家飆車隨時搞出人命,在馬路上左穿右插已經夠危險,有人還要踩進商場,網上亦流傳疑似送外賣的年輕人,公然在商場內踩電動單車,嚇怕旁邊的路人,有網民批評這種行為很離譜,問「究竟商場保安去了哪兒?」。不單止外賣小哥,亦有家長帶着兩個小孩,騎着電動滑板車在商場周圍逛,還要在車頭扶手掛着一袋二袋戰利品。
按《道路交通條例》,電動可移動工具根據定義屬於「汽車」,現時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最高可罰款一萬港元及監禁一年。
雖然近年愈來愈多人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代步,但是當局對於相關工具的規格要求、使用範圍以及對道路使用者的保障等,仍然處於「研究復研究」的階段,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的修例工作,至今仍然未有定案,有些政策關乎人命安危就應該盡快實施,別再漫不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