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适堡”结业 消委会至今接4191宗投诉 涉款1.39亿元

2024年09月16日 12:38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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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健身中心“舒适堡”结业事件,消委会截至今日(16日)傍晚6时,共接获4,191宗投诉,涉及1.39亿港元,平均每宗个案涉款3.3万港元,金额最高一宗涉及1,817,600港元。而在65岁或以上的投诉个案,增加至212宗,最高款额涉及156万港元。涉及健身服务的投诉个案共有3166宗,涉及美容服务的投诉共有898宗。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表示,要保障消费者应“几条腿走路”,需改善商户行为及对消费者的教育,并指政府早年曾采纳消委会建议,设冷静期相关条例,但因疫情而搁置。她称现时是合适时机提出,为消费者提供更好信心,但立法需时,或要重新研究当中的细节是否需要修订,故她认为最重要都是业界自行设立冷静期,以保障消费者同时增加消费者对商户的信心。
她又指,部分冷静期对消费者未必有用,例如“掂下部机就取消冷静期”,此并非百分百有用。她又称,舒适堡个案正显示,冷静期对一些长期销售未必有用,但对部分市民遇上的高压式销售就能起到作用,若市民被“硬销”购买产品,市民回过神来便可取消产品。
黄又称,市民不必急着签署舒适堡新投资者在湾仔分店“Healthy”的条款,因为该新投资者没有订立会员签约的期限,故建议舒适堡旧客户要“睇定啲了解多啲”,观察该新投资者的资历状况。由于暂时仍未知“Healthy”的做法是要求舒适堡旧客签新会借或直接转会,消委会担心舒适堡旧顾客若与“Healthy”签约,或会影响权益,日后有问题要争取或需去到法庭才可断定。她又指消委会目前仍在与“Healthy”的投资者接触,但暂未成功,也没有收到任何有关“Healthy”的投诉,形容大部分消费者仍是较审慎的。
黄表示,暂时舒适堡没有提供任何退款方案,故以消委会所知应暂未有消费者能获得退款。她又建议,本港若要为冷静期立法,建议最低消费金额是3,000港元以上,又支持不少于7日的冷静期;行政费方面,如现金交易不应收行政费,但若用信用卡或分期付款则可酌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