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前租户入禀高院申覆核 要求推翻终止租约决定及禁迫迁

2024年09月17日 20:01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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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西邨宣布重建后,仍有少数居民未搬走。
大坑西邨宣布重建后,有少数居民未搬走,要求管理屋邨的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合理安置,平民屋宇则循民事控告拒迁居民,案件更闹上法院,至今仍未完全解决。一名85岁前租户则于昨日(16日)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指平民屋宇在提供相称的替代住所之前就终止其租约,违反政策或政府指令,认为相关决定属非法,要求推翻该决定,以及颁令禁止平民屋宇在有合适及合法的安置方案前逐出申请人及其家人。
申请人为85岁的大坑西邨女居民梁亚端,拟答辩人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下称平民屋宇)。据申请书指,申请人居于大坑西邨逾80年,与其儿子、媳妇等,一家五口居住。她称与大多数租户一样,出身基层家庭,教育程度低。平民屋宇于2023年向大坑西邨居民公布安置计划,申请人获提供两个方案,分别是合共约102万港元的一次性租金津贴(重建后回迁),或选择合共约123万港元的一次性补偿(永久迁出)。申请人对两个方案均感不满,但平民屋宇要求于限期前答覆,否则不获任何补偿。申请人在受压下选择了回迁方案。
不过申请人指,至今仍未签署有关交出单位的任何法律文件,亦未从平民屋宇手上获得任何金钱。惟平民屋宇于2023年10月31日去信指,申请人的租约将于同年11月30日终止,强迫她迁出单位。平民屋宇更入禀区域法院要求她交出单位,惟目前该诉讼正获搁置。申请人不满平民屋宇违反不会对居民进行资产审查的承诺,认为她未获平民屋宇妥善安置居所,便被单方面终止租约。她不希望在回迁到重建单位前面对流离失所的风险,而平民屋宇理应在重建期间向居民提供临时资助居所,在妥善安置及安排回迁前不得强迫居民迁出单位。因此她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平民屋宇的决定。
案件编号:HCAL 16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