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凝”美容师无牌行医 官考虑性质严重且有伤者 判囚7星期

2024年09月19日 13:25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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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有女子在佐敦诗凝美容注射肉毒杆菌素后疑中毒,落手打针的女董事已认罪,在诗凝美容工作的美容师,否认两项无牌行医罪受审,早前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该美容师今(19日)被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子康判囚7星期。林官指被告在案中角色重要性较轻,报告显示她已吸取教训。但考虑到控罪性质严重,本案亦有人受伤,对公众的人身安全造成影响,林官最终决定判处监禁7星期。
38岁被告刘璐,报称任职美容师。她原被控两项非注册医生施行医药治疗(包括外科手术)导致该人受人身伤害罪,但经审讯后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同一事件中,诗凝美容44岁女董事张敏,早前承认3项无牌行医罪,被判监4个月。本案涉及姓钱及姓仇两名事主。刘璐没有律师代表。她审讯时自辩称,她由内地来港,在案发前两星期上班,以为张敏有“针牌”,她是遭误导。
裁判官早前裁决时指,没证据显示香港有“针牌”这回事;认为被告明知张敏并非注册医生,或故意漠视张是否注册医生,裁定被告跟张有共识,让张为钱姓事主打针,判被告就其中一罪罪成。就姓仇姓事主方面,法庭认为,无法证明被告跟张敏就仇打针一事有协议,裁定此罪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KCCC 313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