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案囚犯承認以50萬元行賄檢控官 判處監禁10個月

2024年09月19日 16:5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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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從赤柱監獄寄出信件,法官指犯案手法笨拙。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囚犯,控告他以50萬港元行賄一名律政司檢控官,尋求對方協助干擾其另一宗刑事案件的審訊。被告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施祖堯今(19日)判處被告監禁10個月。施官形容被告從監獄寄出信件,易被揭發,犯案手法笨拙,但行為牴觸社會核心價值、削弱法庭公正性。
40歲被告高衞健,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案發時被告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他同時亦牽涉在一宗將於區域法院進行刑事審訊的欺詐案。2023年2月底,被告在獄中要求寄出一封掛號信件予律政司一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內附一封手寫信的影印本。
案情透露,被告在信件中向該名時任署理高級檢控官提供賄款50萬元,尋求對方協助干擾上述欺詐案的司法程序,隱瞞其他罪犯有份參與該案及其犯罪行為,並協助欺騙法庭,令法庭相信被告獨自犯案而結案。
案件編號:ESCC 54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