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向女子淋精液 城大博士生判罚款5000元

2024年09月24日 16:02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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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罚款。
一名城大男博士生于今年6月在校园内,从后向一名女子淋泼混有自己精液的液体。涉案男子及后被捕并称是“不小心”把液体撒向女生。该男子早前承认非礼罪,今(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与事主没身体接触,也没触及事主敏感部位,决定判被告罚款5,000港元。
26岁被告来常伟,报称居于深圳,是城大神经科学系的博士生。他承认于2024年6月6日,在香港城市大学李达三叶耀珍学术楼由地下至一楼的2号电梯猥亵侵犯女子X。同意案情指,事主X与被告互不相识,当日下午3时许,当X搭乘扶手电梯到案发位置时,感觉背和臀部湿掉,发现遭淋泼不明液体。
案情续指,X通报城大的保安和执法部门。调查发现,被告事前跟随X,在电梯上一手用手机举向X,一手拿着其他东西。不久后被告便步往其他方向。同年6月11日被告被捕,警诫下称“我不小心把混有精液的水,撒在那个女生背后”。
案件编号:WKCC 255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