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憂與乘客爭拗易扣分 工會籲車廂裝錄影系統較公平

2024年09月30日 09:5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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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本月22日起生效。有一名的士司機被法庭裁定干犯表列罪行,分別為濫收車費、兜客及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已經被記最高分數的罪行,即被記10分。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今早(30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不少行家都對記分制感到擔心。若與乘客因行程等問題出現爭拗及投訴,有可能會被記分。對於一些經常違規的司機,即使沒有記分制,業界亦同意需要處罰。他建議車廂內安裝錄影系統,對司機及乘客較公平,相信大部分車主亦會同意安裝。
記分制涵蓋11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按嚴重性被劃分為3級,分別給予10分、5分及3分;若的士司機干犯相關罪行而被判定額罰款或定罪時,會被記相應的分數,例如濫收車費、兜客等,均會被記10分。若司機在兩年內被記15分或以上,可以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若屬初次被取消有關資格,停牌期為3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