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贿逾600万助“中标” 前销售总监及商人明应讯

2024年10月02日 16:14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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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目前均获保释,将于明日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廉署起诉两男子,涉嫌受贿超600万港元。廉署今日(2日)落案起诉了一名电子组装仪器制造商前总监以及一名商人,控告他们涉嫌与另一名科技公司股东协议收受对方贿款共逾600万港元,以协助该科技公司获选为电子组装仪器分销商。
两名涉案男子分别是刘伟亮,49岁,香港先进有限公司(前称先进太平洋(香港)有限公司)(先进)前销售总监;及王煜昕,46岁,商人。二人同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二人目前均获保释,将于明日(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本案于2019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间发生,刘伟亮于案发时任职先进销售总监,负责销售先进的产品及处理分销商相关事宜,他于2023年1月离职。商人王煜昕则涉嫌于案中担当中间人。廉署早前就先进分销商相关事宜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刘伟亮涉嫌经王煜昕与该科技公司股东达成贿赂协议。根据贿赂协议,该科技公司股东涉嫌向刘伟亮提供金额为该科技公司两成销售利润的贿款作为报酬。调查发现,该科技公司获选为先进分销商后,于案发期间共售出逾1,000部先进的电子组装仪器,涉及贿款逾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