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金屬含量規例擬修訂 放寬吞拿魚等6種魚類甲基汞上限

2024年10月03日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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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擬放寬吞拿魚等6種魚類甲基汞含量上限。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將於本月8日開會,就《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修訂提出建議,包括建議放寬吞拿魚、金目鯛、槍魚等6種捕獵性魚類,甲基汞的含量上限,由目前每公斤0.5毫克,放寬至每公斤0.8至1.7毫克;同時又建議為「魚蛋/魚片」訂立甲基汞上限每公斤0.5毫克。相關修訂建議已獲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委員支持,委員會稍後會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並爭取明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
委員會建議,按照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就指明食物中的鉛、鎘及甲基汞新增16個含量上限並更新6個含量上限,新增含量上限的食物包括魚類及朱古力等,而更新含量上限的食物包括牛的可食用什臟及食用脂肪和油等。
委員會指出,本港魚類甲基汞原定最高含量是每公斤0.5毫克,而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已於2022年採納對6種捕獵性魚類的新甲基汞含量上限,該6種魚類包括吞拿魚、金目鯛、槍魚、鯊魚、胸棘鯛及羽鼬䲁。由於這6種魚類在本港市民從膳食中攝入甲基汞所佔的比重較低,合共約佔3%,預計新增的含量上限不會對市民的甲基汞攝入量構成重大影響。
委員會又指,由於本港現時未有為「魚類產品」中的甲基汞含量訂立上限。根據食安中心在2018至2020年間進行的香港第二次全港性食物消費量調查,「魚蛋/魚片」是本港市民食用量最高的魚類製品,建議新增「魚蛋/魚片」甲基汞上限每公斤0.5毫克。同時亦新增了朱古力產品的鎘含量上限,按照朱古力中「總可可固形物」的比例,訂立每公斤0.3毫克至2毫克鎘含量上限。
由於食品法典委員會沒有就食用真菌訂定相關的鎘含量上限,而本港相關食物主要來自內地,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就建議參考內地最新標準,將皮蛋的鉛含量上限由每公斤0.5毫克收緊至0.2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