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1港島遊行衝突拘4男 官指現場被捕必然參與暴動

2024年10月08日 16: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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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日,有示威者在金鐘灣仔一帶堵路。
2019年7月1日民陣發起港島區遊行,其後多處爆發衝突,最終多人被捕。其中4名男子被落案起訴暴動罪,4人否認控罪受審,今日(8日)在區院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指,無辜的途人必然會遠離該路段,避免在激烈和危險的境況下殃及池魚,認為4人在現場一帶被捕,必然有參與暴動,下令4人還押至10月25日求情,10月31日判刑。
4名被告依次為周子瑋(39歲、項目主任)、戴嘉平(19歲、學生)、戴嘉正(19歲、學生)及袁恩霖(33歲、汽車技工),其中戴嘉平和戴嘉正是孖生兄弟。控罪指,4人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參與暴動。據控方指,當日有數百名示威者佔領演藝道與龍匯道交界車道,用欄杆設路障,部分人雷射筆照射警員。警員其後作驅散行動,4名被告先後於龍匯道一帶被制服。
法官裁決時指,周子瑋和袁恩霖沒有選擇離開,反而選擇留下和其他示威者共同進退,一同對抗警員,大家聯成一線,互相壯膽,鼓勵,提高士氣,壯大整體的力量,又減低警方辨認個別示威者的機會。至於戴嘉平和戴嘉正方面,法官認為,兩人在暴動現場中示威者的一個重要據點上出現,本身就極不尋常,純以常理考慮,根本不會有無辜的途人進入或選擇逗留在當中,任何正常理性的人如不想牽涉在該暴動當中,為着自身的安全,根本不會接近,裁定4人均有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3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