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控報章及編輯誹謗 要求設陪審團遭拒 兼需付30萬訟費

2024年10月10日 15:5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壹傳媒黎智英2020年入稟高院控告《大公報》及總編輯賈西平,指該報在同年6月25日的頭版報道對他構成誹謗,故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對方再作相關的報道、刊登道歉啟事,且就誹謗一事作出賠償及加重賠償。黎智英一方早前稱,本案涉及公眾利益,應設陪審團審訊。法官今(10日)頒判詞,表示因本案涉及大量文件,雙方披露文件多達1,213頁,考慮到案件複雜程度等因素,拒絕黎智英一方的申請,並下令黎智英一方支付30萬港元訟費。
原告是黎智英,被告是大公報( 香港)有限公司及其總編輯賈西平。由於賈西平目前不再任總編輯,黎一方早前稱將對賈中止提控。
據入稟狀指,《大公報》於2020年6月25日在其頭版刊登題為「亂港頭目謀『着草』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的報道,其提及有關黎智英的內容均對他構成誹謗。
據入稟狀指,黎認為該篇報道指他有意棄保潛逃,且有意違反保釋條件擅自離港,黎指認為文章的字句屬惡意中傷並非屬實且構成誹謗,令黎造成名譽損害。黎又聲稱《大公報》對他有極強敵意,過往經常以侮辱性及貶低其身份的綽號稱呼他,如「漢奸黎」及「肥佬黎」等。黎指《大公報》在沒有作出查證及提出證據下對他作出不實的指控,他曾於2020年7月3日向其發出律師信,要求其收回報道及作出道歉,對方卻回信否認指控且拒絕作出道歉,因此黎遂入稟高院控告對方誹謗。
案件編號:HCA 19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