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疑又甩轆 從冇揸過電單車竟被收隧道費

2024年10月11日 19: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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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揚言發展「智慧城市」,惟去年5月啟用的「易通行」道路繳費系統頻頻甩轆,投訴不絕。有鐵騎士向《東呼即應》申訴,指其電單車「落地」後根本沒有開過,竟然收到易通行追討隧道費的通知。事主向易通行反映情況,對方最初推說要報案後才可看閉路電視片段,但之後又聲稱影片已經銷毀,改口說調查後維持原判需收隧道費。事主指既然無片又如何「調查」?疑有砌生豬肉之嫌。運輸署回覆查詢時承認識別系統及人手辨認過程中未能正確辨認車牌號碼,正在安排取消相關費用,並就熱線員工未有正確回覆致歉。有律師指控方需提供證據追究事主,故須保留閉路電視記錄佐證。
為了減輕繁忙時間的交通需求,政府實施易通行以取代傳統「收費亭」。《東呼即應》收到鐵騎士Peter(化名)反映,指他去年12月27日凌晨,收到電話短訊稱其電單車使用了易通行通過隧道,但他直言:「架電單車4年都未出過街。」當時他致電易通行查詢時,獲對方回覆可能是偵測錯誤,不需理會。然而,今年3月18日Peter再次收到其電單車使用了易通行通過隧道的通知,由於是同一個車牌號碼,Peter推測易通行可能又再偵測出錯,故沒有理會。
直至今年8月,Peter的私家車出現隧道收費問題,向易通行查詢時,同時追問為何在3月18日收到收費通知。為證清白,Peter希望職員翻查當時的閉路電視片段,可是對方拒絕,反而要他先去報案。Peter報案後把報案編號轉交易通行,結果對方指調查完畢,堅稱其電單車當日曾使用過有關隧道,須盡快繳費。Peter再次要求看閉路電視畫面,對方聲稱只會保留90日內的影片,而事發當日的閉路電視已刪除。對方的回應讓Peter深感疑惑,既然事情尚未弄清楚,為何竟刪除閉路電視片段?況且車牌被他人套用的可能性亦不容抹煞。
運輸署回覆《東呼即應》查詢時表示,若果用戶未有繳付隧道費、或就隧道費提出爭議,服務商會保留相關交易記錄資料直到有關個案完結。就今次案件,調查發現事發當日有電單車,因為刻印車牌號碼不清晰,識別系統及人手辨認過程中未能正確辨認車牌號碼。服務商正在安排取消相關費用,並就熱線員工未有正確回覆致歉。
律師梁永鏗指事件有疑點,認為交罰款前需保留閉路電視記錄以作證明,畢竟除了系統出錯,還有可能是事主易通行的資料遭人盜用,當中或需要深入調查。加上有關資料是上法庭時控方需要提供的數據。此外,事主沒有動用車輛都可以拿出來說,只要有證據支持當日是沒有經過有關的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