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海天中转大楼技工认收贿助3工人获聘 判囚7个月及归还贿款

2024年10月15日 17:58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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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起诉一名海天中转大楼工程项目分判商时任安装技工。
香港国际机场海天中转大楼工程项目分判商1名时任安装技工,向3名工人收贿近22,000港元,协助他们获分判商聘用,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今日(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判监7个月。裁判官判刑时表示,案件并非单一事件,而且案情严重,被告以其职权压榨工人薪金,损害社会公平和雇主利益。
44岁被告陈桂新为嘉民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嘉民)时任安装技工,今日承认3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裁判官温绍明判刑时表示,案件并非单一事件,而且案情严重,被告以其职权压榨工人薪金,损害社会公平和雇主利益。以监禁9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将刑期扣减至7个月,并颁令被告须向其时任雇主归还涉案贿款近22,000港元。
案情透露,嘉民于案发时是香港国际机场海天中转大楼客运码头行李输送带安装工程的分判商。嘉民主要透过已入职工人介绍,以招聘其他工人,而所有工人日薪一律为1,200港元,该公司绝不容许员工就其业务向任何人索取或接受利益。被告于2022年6月加入嘉民,担任该工程项目的安装技工,亦会向嘉民介绍工人入职。
被告承认于2022年7月至11月期间,分别向3名由被告介绍入职的工人,索取每个工作日100港元的贿款。该3名工人相信如拒绝支付贿款便不会获嘉民聘用,于是答允被告的索贿要求。被告先后从3名工人收取近22,000港元,每人支付贿款由4,500港元至8,700港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