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新税率下月6日立会讨论 最快11.8刊宪

2024年10月17日 13:39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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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出减烈酒税。
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出减烈酒税,即日起进口价200港元以上的烈酒,200港元以上部分的税率由100%大幅减至10%。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今日(17日)向立法会提交一项决议案,以修订《应课税品条例》所订明的税率,局方指出,新税率为双层税制,并仅适用不多于1公升的烈酒,重申已审慎考虑过量饮酒的健康事宜,又预计新税率或令每年税收少2.1亿港元。决议案将于下月6日于立法会讨论;若通过,则将于下月8日刊宪。
商经局指出,新税率属于双层税制,即进口价200港元以上的烈酒,200港元以上部分的税率由100%减至10%,而200港元及以下部分,及进口价在200港元或以下的烈酒,税率则维持不变。同时,新税率只适用不多于1公升的烈酒;若使用容量多于1公升的容器,应缴税款会按“每升价值”计算。
举例,一桶50公升的进口烈酒的进口价为5,000港元,每升应缴税款是100港元,总应缴税款仍是5,000港元,而非在欠缺上述机制情况下的680港元。局方相信,该机制可防止贸易商用较大容量的容器进口低价烈酒,以增加每个容器内烈酒的总价格,从而受惠于较低的税率。
局方提到,本港过往3年从烈酒税所得的平均税收每年约7亿港元;若把拟议新税率应用于过去3年同类型及数量的进口烈酒,每年会减少2.1亿元税收。但局方强调,以2008年取消葡萄酒税的经验来看,调低烈酒税可从不同渠道为香港带来经济收益,例如刺激高价烈酒在本地市场的销量、高价烈酒转口业务运作更具弹性、强化香港烈酒拍卖业务、增加与烈酒相关的培训业务,和惠及其他支援与烈酒相关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