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招聘內容不符 租車公司扣糧判敗訴

2024年10月19日 09: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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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法院與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執法總隊等部門,達成三方聯合治理意向。
受招募廣告聲稱可輕鬆賺取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18萬港元)月入吸引,內地一名司機去年底前往上海市某汽車租賃公司應徵網約車司機。由於他工作兩個月後僅得4,000多元(約4,360港元)薪金,於是入稟上海金山區人民法院楓涇法庭,最終取回約1.54萬元(約1.68萬港元)按金及各項費用。
案情指,小劉早前與涉事汽車租賃公司簽訂為期兩個月汽車使用合約,在交付2,000元(約2,180港元)按金後開始工作。他全職工作兩個月後發現,公司透過各種理由扣掉其大部分薪酬,更以違約為由扣除按金,遂向法院興訟。
經審訊,法院最終要求公司退還1,000元(約1,090港元)按金,並支付逾1.4萬元(約1.53萬港元)各項費用。在調查過程中,一眾法官發現當地自2021年來發生超過180宗類似案件,已與市交通委員會執法總隊及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初步形成三方聯合治理意向,加強監督同類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