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誘劫嫖客援交妹判入更生中心 兩同黨囚分別39及13個月
2024年10月21日 12:5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案件今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判刑。
兩名嫖客於2022年12月跟援交少女到尖沙咀一酒店「開房尋歡」,期間遭數名男子入房搶劫。其中一名男疑犯於事後被捕時疑逃走終墮樓不治。涉案援交少女、一名落手搶劫男子及一名涉嫌處理劫款男子,早前承認串謀勒索、搶劫及洗黑錢等罪,押後至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判刑。法官認為本案牽涉相當程度的計劃和鋪排,參與人士各司其職,終判少女入更生中心,餘下兩人入獄39個月及13個月。
3名被告為女子案發時16歲的陳映彤、21歲男子莊浩軒及32歲黃祺盛。陳映彤承認兩項串謀勒索罪,莊浩軒承認串謀勒索、搶劫及盜竊共3罪。兩人同承認或約於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期間,不當地要求Y交出15萬元。陳承認於或約於2022年12月6日,不當地要求X交出8萬元。莊另承認於同年12月13日,在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酒店房間搶劫Y,劫去現金2,500元;另於同年12月14日,偷竊屬於Y的兩萬元。黃則承認3項洗黑錢罪,指他於2022年12月14日及28日非法處理共10萬元款項。法官指,陳映彤角色重要,如果沒有她,勒索不會成功,顧及其年紀,判她入更生中心。至於餘下兩人,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案情,判莊浩軒入獄39個月,黃祺盛入獄13個月。
同意案情指,2022年12月6日下午,事主X答應以6,000元換取性服務。他到尖沙咀一酒店房間,跟女被告陳映彤性交。兩人性交期間,兩名男子突然進入房間,爆粗大罵並拳打X,拿走X的電話及銀包,再要挾X用個人資料借貸及轉帳。最後X向兩男子支付共逾7萬元後,他們才離開。事主Y方面,2022年12月13日,Y以3,000元換取性服務。當晚9時許,他到尖沙咀一酒店跟女被告陳映彤性交。約一小時後,Y剛步出房間,莊浩軒及另外3人現身,將Y推回房間內,將他按在地上,揮拳施襲,奪走Y銀包內的現金2,500元,並要求他支付15萬元「搞掂件事」。事後,Y發現他的銀行帳戶被人設定一項「定期轉帳指示」,即每星期轉帳3萬元至被告黃棋盛的銀行帳戶,Y在事件中合共損失9.25萬元。
案件編號:DCCC 94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