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銀行職員助開戶 36歲商人被廉署起訴
2024年10月21日 18: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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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涉嫌以1000元賄賂一間銀行職員。
一名男子涉嫌以1,000港元賄賂一間銀行職員,要求職員協助開立銀行戶口,今日(21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他將於明日(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36歲被告吕干真,報稱商人,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今年8月27日到滙豐銀行粉嶺分行,要求開立銀行戶口,獲該分行一名職員接待。
案情指,當知悉被告希望開設個人戶口用作商業用途時,銀行職員向被告解釋如要開立公司銀行戶口,須到銀行的中小企中心申請。被告涉嫌將一本夾附了1張港幣1,000元紙幣的護照遞給該銀行職員,但職員隨即拒絕。
其後被告涉嫌再兩度把夾附了1張港幣1,000元紙幣的護照遞給該銀行職員,並表示自己不常來港,希望對方可以協助被告開立戶口。銀行職員再次拒絕,並向上司通報事件。被告於同日離港時被廉署人員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