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湾村民涉串谋套丁遭起诉 消息指被告为“村霸”黄子洋堂兄弟
2024年10月22日 17:34
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有西贡相思湾村居民涉“套丁”被起诉,消息指被告人为“村霸”黄子洋堂兄弟!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诉一名小型屋宇(丁屋)申请人,控告他涉嫌串谋一名发展商“套丁”,诈骗地政总署向他批出在西贡兴建丁屋的建屋牌照。他获廉署准予保释,周四(24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答辩。
被起诉的人士为黄咏康,49岁,西贡原居民,他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案发于1998年9月至2023年2月,被告是西贡相思湾村原居民,他向地政总署申请在村内兴建一幢丁屋,先后向该署递交多份文件及与该署人员会面。
被告涉嫌与一名发展商串谋向地政总署讹称,被告在申请兴建丁屋期间是相思湾村有关土地地段的唯一业权人,而被告无意亦从来没有将“丁权”售予其他人士或发展商,亦从未与任何人士订定任何协议或安排,以转移或其他方式处理该等土地地段或相关权益。被告涉嫌借上述虚假陈述,诈骗地政总署批准他兴建丁屋。
廉署早前接获涉及“套丁”的贪污投诉,调查后发现被告涉嫌向该发展商转移“丁权”建屋,并怀疑与发展商达成协议,发展商为他建屋,完工后,被告可以获分丁屋其中一层单位的业权,而其馀两层单位的业权则属发展商。涉案丁屋于2021年落成。地政总署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根据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丁屋政策),每名年满18岁的男性新界原居民皆可行使“丁权”一次,向地政总署申请在新界认可乡村范围内兴建一幢丁屋自用,而有关“丁权”不可转让。
据了解,涉案的黄咏康是相思湾村“村霸”黄子洋的堂兄弟。消息指,涉案丁屋为36号屋,并非黄子洋持有的No.855白屋,而两间屋位置相近,36号屋位处白屋旁边,而调查仍继续中。
黄子洋作为相思湾村“村霸”,黄在村内经营水上活动店,不但涉及僭建码头及占用空置村屋,连祖堂地亦被其占用做生意,更涉嫌在海岸保护区倒水泥僭建“私人码头”经营水上活动店,又疑霸官地出租车位,村民多番举报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