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億人民幣 山西前副書記商黎光認罪

2024年10月24日 17: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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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黎光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24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山西省委前副書記商黎光受賄案,他進行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洛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商黎光1999年至去年利用擔任河北省紀委常委、秘書長、副書記、常務副書記,河北省秦皇島市委副書記、市長,河北省滄州市委書記,河北省委常委、秘書長,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山西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逾1.04億元人民幣(約1.14億港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