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現役軍人之妻同居 涉破壞軍婚最高囚3年

2024年10月28日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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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縣人民檢察院與公安機關會商。
江西省南昌縣人民檢察院近日對辦理的第一宗破壞軍婚案提起公訴,案中被告在知情下,與一名現役軍人配偶保持同居關係。根據內地刑法,犯下破壞軍婚罪可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正在杭州服役的軍人李某與女子陳某在家人介紹下,今年3月登記結婚,李男5月底發現男子龔某與陳女可能存在關係後報案。由於李男在杭州服役取證困難,杭州市軍事檢察院通過軍地協作,將線索轉發至南昌縣人民檢察院。該檢察院與公安機關聯合會商,在聽取軍方和軍人意見後,公安機關立案後啟動涉軍類案件專人辦理提前介入機制,迅速偵破案件。
龔男被抓獲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並簽署《具結書》。針對被害人家庭困難情況,南昌縣人民檢察院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向軍人家屬發放救助金。檢察機關工作人員表示,軍人常年在軍營服役或因軍務無暇顧及家庭,軍婚遭到破壞,會極大動搖現役軍人的服役狀態,嚴重影響部隊戰鬥力和安全穩定;強調破壞軍人婚姻家庭,不僅要受道德譴責,更要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