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男為500元報酬收騙款 官指被告扮演極為主動角色判囚48個月

2024年10月28日 13: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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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入獄48個月。
一名本地男子涉嫌參與電話騙案,分別向66歲及83歲女事主埋手,自稱是她們的兒子,要求對方交出金錢。他早前承認兩項串謀詐騙,今日(28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入獄48個月。法官指,電話騙案常見的作案手法是欺騙受害人,令他們相信自己的至親被拘禁,他們受到驚嚇和壓力。若騙徒能成功行騙,受害人更會失去他們畢生或大部分的積蓄。雖然被告只是「跑腿」,負責收取騙款,但倘若沒有被告,騙案根本不會成功,他扮演極為主動及重要角色。
現年38歲被告吳毅章,未婚,曾任職搬運、地盤及酒吧工作。被告今日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案情指,2023年5月16日約1時,66歲女事主接到來電,對方自稱是她的兒子,表示因醉後打人,需要10萬港元,事主警覺是騙局,商議將金額下降至3萬港元,隨後事主報警。同日約3時,被告聲稱是律師樓職員,到事主的家收取款項,被埋伏警員拘捕。警誡下,被告指是為了報酬500元前來收錢,警方在被告人的流動電話內發現WhatsApp通話紀錄,指示被告人到來收錢。
另外,2023年5月16日10時30分,83歲女事主收到來電,對方自稱是她的長子,因打架被捕,急需5萬港元保釋金,會安排朋友到村口前來收取。事主照辦,到村口將5萬港元交給被告人,被告人說會將款項交給其兒子,更要求事主暫不要聯絡兒子,過程被附近的閉路電視拍攝到。翌日,事主向兒子求證才知是騙局,於是報警。事主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是收錢的人。
案件編號:DCCC 122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