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报A1:每10宗求助报案仅4人 性暴力苦主多撤讼哑忍

2024年10月30日 03:30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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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性暴力罪行有增无减,求助苦主逾半撤讼宁哑忍。有机构昨日发表2019年至2023年的5年性罪行求助个案报告,发现期内需深入跟进的个案高达1,984宗,较10年前的1,047宗增近倍,但受害人的报案比率却只有41.4%,较之前的56.8%大减,即平均每10宗求助,仅4宗有报案。此外,机构发现随着电子产品大行其道,涉“影像性暴力”的罪案亦增至304宗,案件多涉受害人未经同意下遭人披露私密照片。负责有关研究的风雨兰资深研究主任邱志衡表示,不少案件均是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后因当事人撤讼而终结,反映不少受害人对透过司法程序寻求公义缺乏信心,建议当局探讨改善性罪行个案的报案、调查与起诉程序,加强保护受害人。
本港首间性暴力危机支援中心风雨兰昨日发表最新一份 《风雨兰个案回溯研究统计报告2019-2023》,就2019至2023年的5年间所深入跟进之1,984宗性暴力求助个案,及其他过去的个案作数据统计及分析。研究发现,过去5年影像性暴力个案及亲密伴侣性暴力的个案急剧上升,单单在2019至23年间,影像性暴力求助个案录得304宗,占“非接触式性侵”整体个案的70%,其中有45%侵犯者更为事主的亲密伴侣。
整体个案中,侵犯者为事主亲密伴侣的个案亦有上升趋势,由2014至18年间的199宗,大幅升至2019至23年间的344宗,升幅逾70%。
邱志衡指,不少本来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因当事人撤讼而终结,反映受害人对目前的司法安排缺乏信心,他认为司法程序的支援措施有待进步,建议当局探讨改善性罪行个案的报案、调查与起诉程序,以使司法程序的各步都能够体现创伤知情之原则,从而减轻性暴力当事人从中需承受的压力。风雨兰强调,研究显示性暴力当事人欲透过刑事司法系统寻求公义时依然陷于困境,过去5年的数字进一步反映当局急须改革本港落后的性罪行法例,并落实法律改革委员会经过逾10年检讨及已发表的《检讨实质的性罪行》报告书中多项建议。
风雨兰总干事庄子慧又指,近年影像性暴力及亲密伴侣性暴力个案上升,两者都牵涉社会缺乏对“同意”概念的清晰而一致的理解,例如受害人经常被质疑主动拍摄私密照就等于同意分享,需要进一步的公众教育,及法律改革以进一步推动尊重意愿的实践。
另外,现行司法制度下,受害者即使遭受“插入式性侵”,但若非“阴道交”,只会被定义为“猥亵侵犯”(俗称非礼)或其他性罪行,风雨兰认为需扩阔“强奸”罪为“插入式性侵”罪,以向性侵受害人提供更充分的保障,从而提升受害人求助及寻求司法公义的信心。
文化层面上,风雨兰认为当局亦应开展全面性教育,加强对“同意”概念的推广,并将性教育列为必修课目,同时制订专门的教学指引予学校及老师作参考,强调尊重意愿、身体界线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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