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豬仔」騙案串謀詐騙罪成 一人囚56個月另一人入獄36個月

2024年11月01日 15: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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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早前率先揭發有港人被禁錮緬甸等地,遭脅迫從事網騙工作後引發廣泛關注,「現代賣豬仔」事件亦愈揭愈大。兩名懷疑涉案男子隨後被捕。兩人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成為本港首宗「現代賣豬仔」罪成案件。庭上案情揭露,本案牽涉5名事主,有事主遭帶到「KK園區」,被要求從事詐騙工作,也有人被帶到緬甸不知名地方。案件今(11月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形容本案可怕,精心策劃,就本案判其中一人入獄56個月,另一人判囚36個月。
兩名被告依次是32歲無業男馬智豪及25歲學生張敏懷。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其中一宗區院最令人憎厭的案件,涉及國際元素,而且精心策劃。從新聞報導可見,類似事件時不時發生,法庭需傳達傳訊息,參與這些罪案的人會受到嚴懲。首被告馬智豪扮演重要角色,以區院判刑上限的7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因他認罪,減刑至56個月。至於張敏懷方面,他的角色雖然較輕微,但法庭認為,他必然在某時段知道輕度智障事主是受害人,但他仍然繼續參與,判他入獄36個月。
另一方面,馬智豪牽涉一宗洗黑錢案,指他於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4日期間,處理總額約698萬港元的款項。他早前承認一項洗黑錢罪,今被判入獄42個月15日。考慮到量刑整體性,下令部分刑期跟「賣豬仔」案刑期同期執行,馬智豪就兩案被判入獄84個月。
據「賣豬仔」案同意案情指,本案涉及5名男事主,年齡介乎20歲至32歲,包括一名29歲輕度智障姓吳男事主。首被告馬智豪在警誡下稱,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他曾於柬埔寨賭場工作,他有幫手透過公司Facebook帳戶請人,提供月薪5,000美元(約3.8萬港元)。張敏懷警誡下則說,2021年認識首被告,在本案前,他已知道對方有從事人口販賣,並曾把同事賣到柬埔寨。新聞報道揭發後,他跟首被告對質,對方承認這是人口販賣。
案件編號:DCCC 688/2023、DCCC 65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