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遭强奸被迫卖淫 15人挨告

2024年11月02日 14:13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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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新化县街上及宾馆等场所都设有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警示标语。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一名未成年少女去年4月起至7月期间,分别遭到6名同样未满18岁同学强奸,甚至被迫接客卖淫,8名嫖客包括3名公职人员。内媒周六(2日)报道,案中负责拉客主谋已被判监禁9年2个月,8名嫖客被裁定强奸罪罪成,被判监禁3年2个月至5年半不等。
案情指,李晓霞(化名)2023年4月只有13岁,认识当时年约17岁主谋刘某某,结果被对方透过哄骗等手段接客,8名嫖客分别是廖某某、龚昊东、罗伟、王泽宇、肖某、另一同样姓刘男子、曾某及曾某某。经审讯,新化县法院早前裁定刘某某引诱幼女卖淫罪及强奸罪罪成。至于龚昊东、罗伟、王泽宇犯案时分别是湖南省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及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其中龚昊东及罗伟事后同被开除公职、党籍,王泽宇则被开除公职。
李晓霞父亲另透露,女儿2023年4月、6月及7月曾遭同校学生强奸。根据一审刑事判决书,6名被告犯案时均属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全数被裁定强奸罪罪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4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