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患抑鬱悔婚 男方討禮金判勝訴
2024年11月05日 04: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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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男子悔婚後向女方追討禮金。
甘肅省慶陽市鎮原縣一名男子去年與一名女子同居後打算結婚,更向女家首先支付約6.9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6萬港元)禮金。他發現女方患有抑鬱症後悔婚,同時入稟法院要求返還禮金。甘肅省鎮原縣人民法院日前裁定,男方可取回5萬元(約5.5萬港元)。
案情指,男子張某去年11月與女子趙某決定結婚,與女家商定禮金為18.8萬元(約20.7萬港元)禮金,當場支付3.8萬元(約4.2萬港元),同時給予未來外母3萬元(約3.3萬港元)購買衣服及首飾等,扣除所收回禮等,開支約6.9萬元。
當發現趙某患有抑鬱症後,張某決定悔婚。經審訊,法院認為女方借締結婚姻向男方索取禮金數額較大,給男方家庭造成經濟困難,也違反「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規定,因此男方要求女方返還禮金理由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