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期间偷去他人背囊及财物 男警3项盗窃罪成囚15个月
2024年11月05日 16:53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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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警被指在调查两宗怀疑爆窃案期间,偷去属于屋主的首饰和iPad。他之后再于牛头角一间酒店的大堂,取去他人的背囊,之后假装拾到失物把背囊交还警署,但原来背囊内的iPad Pro、充电线及插座已遭盗去。男警被控3项盗窃罪。他早前承认两罪,并于今日(5日)在粉岭法院承认馀下一罪。裁判官批评被告在当值期间犯案,严重违反诚信,属加刑因素,就两罪判他入狱15个月,并需赔偿5,200港元予事主。
31岁被告许浩诚,2012年开始担任警员。他今日承认一项盗窃罪。控罪指他于2024年7月21日,在观塘区牛头角宏光道君立酒店大堂,偷窃一部iPad Pro、一个67W充电插座及三条充电线,总值5,200港元,而上述物品为李世林的财产。案情指,当日下午3时许,事主李世林在酒店大堂准备入住,期间把载着上述被盗物品的背囊放在梳化,无人看管。被告取走背囊。约一小时后,被告到警署报案,指自己在宏光道对开检获一个背囊。惟警员调查期间,发现原本装在背囊的财物不翼而飞。
他早前承认两项盗窃罪。案情显示,2022年12月11日,居于大埔一单位的男子发现单位被爆窃,两个首饰盒不见了,于是报案。被告有份到场调查。至2023年3月31日,居于上水一单位的女子发现单位被爆窃,点算后,发现两部iPhone、首饰、手表等物品不见了,于是报案,当时她肯定其iPad仍在身边。被告有份到场调查。同晚,她发现iPad不见了。她用苹果搜寻功能,发现iPad在粉岭昌盛苑对开一间餐厅。4月1日,昌盛苑清洁工在一单位外的走廊,发现上述iPad,遂交还管理处。同日警员搜查被告单位,发现属于大埔单位爆窃案事主的手链及颈链,另发现被告的手机及电脑,曾连接上述一度遗失的iPad。
辩方求情时提及,被告在过去社会动荡时期,受到“起底”对待,备受压力。不过,辩方同意压力跟犯案无关。裁判官判刑时指,其中两项控罪中,被告在当值期间犯案,严重违反诚信;馀下一罪中,被告利用事主一时大意盗去财物。考虑到被盗财物价值等因素,以9个月至12个月为3罪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及顾及量刑整体性,把刑期定于15个月监禁。
案件编号:FLCC 2188、232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