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總統簽兩項海洋法 華提嚴正交涉
2024年11月08日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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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可斯指菲律賓致力於保護專屬經濟區和平開發資源的權利。(Getty Images圖片)
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周五(8日)簽署《海洋區域法》和《群島海道法》,界定菲律賓的海洋權利,設立指定的海上航道和空中航線,以加強國際法規定的主權和海洋權利。中國外交部召見菲律賓駐華大使提出嚴正交涉,抗議菲方推出上述兩案新法,妄圖以國內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
小馬可斯表示,新法反映菲律賓致力於維護基於國際規則的秩序,以及保護菲律賓在專屬經濟區和平開發資源的權利。菲律賓人民尤其是漁民必須能夠自由地謀生,沒有不確定性,沒有騷擾,菲律賓必須能夠利用國家海底的礦產和能源。新法可以讓菲律賓國內法律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保持一致,提高政府的海洋治理能力,加強經濟發展及國家安全。
《海洋區域法》界定了菲律賓的海事區域,包括內海、群島水域、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區以及大陸棚,菲律賓可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南海國際仲裁結果,使用海事區域的資源。《群島海道法》授權菲律賓總統依國家安全和航行安全等因素,指定海上航道,管理外國船舶及飛機的通行路線。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指出,中方要求菲方切實遵守國際法,不得損害各方依據包括《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所享有的合法權利,敦促菲方切實尊重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立即停止採取任何可能導致爭議擴大化、局勢複雜化的單方面舉動,切實維護南海的和平穩定,中方保留採取必要措施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