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致临时工伤残 工厂赔20万人民币
2024年11月10日 08:04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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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人民法院磨子潭法庭判处工厂需赔偿临时工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一名工厂临时工去年10月工作时遭遇爆炸事故,导致八级伤残。内媒上周五(8日)报道,霍山县人民法院磨子潭法庭近日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判处工厂需赔偿临时工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人民币(约22万港元),案款分期履行。
事主俞某某主要从事气体切割工作,去年10月在切割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右眼受伤。由于双方在确立劳务关系前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因此就赔偿金支付部分产生分歧。面对俞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工厂老板辩称临时工工作时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未佩戴护具,且无气割特种作业证,属违规操作,存在重大过错。
法官认为,双方之间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且从人文关怀方面,俞某某是在工厂工作时受伤,虽然伤者有部分责任,但是工厂也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签署调解协议,工厂确认将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