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服兵役遲到拒調查傳喚 判囚兩個月

2024年11月11日 05:0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台灣男性需於軍營接受訓練。
台灣桃園市一名適齡服兵役男子1月遲到5天,才到台軍營區服役,之後一直未視檢方多次傳喚,未有到案說明。台媒周日(10日)報道,他日前被桃園地方法院裁定妨害兵役法罪成,被判監禁兩個月,如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新台幣(約240港元)折算一天。
案情指,被告戴姓男子為常備兵役,按照桃園市政府去年12月軍事訓練徵集令,應於本年1月24日前往台中市成功嶺陸軍步兵第104旅報到,最終無故逾入營期限5天。市政府函送偵辦後,檢方多次傳喚後,再發布通緝令。
法院審理認定,戴男明知有服兵役義務,竟無故未入營,所為不該,並考量其犯後態度、年齡、高職肄業、家境小康、婚姻家庭狀況及前科素行等情況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