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雙嬰屍案涉阻埋葬屍體罪 男嬰父母同被判入獄9個月
2024年11月11日 15: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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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某唐樓單位業主在租客退租後,揭發屋內藏有兩個玻璃樽,內裏分別浸泡一具男嬰屍體。兩名前租客被捕,他們是兩名男嬰的父母,聲稱男嬰甫出生便死亡,男被告隨即搜尋如何保存動物屍體。涉案兩男女租客早前承認兩項阻止埋葬屍體罪,今(1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同被判入獄9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是24 歲男倉務員林梓漢,及22歲女公關周櫻鏵。兩人共被控兩項阻止埋葬屍體罪。控罪指兩人於2022年某日在天水圍田廈路廈村一間鐵皮屋阻止埋葬一名男嬰屍體;於2023年某日在屯門啟民徑35號美恒樓C座2樓一單位阻止埋葬一名男嬰屍體。同意案情指,兩名被告事發時是屯門美恒樓C座2樓單位租客。由於他們沒有交租,2023年3月5日,業主上門勒令兩名被告遷出。被告交還單位後,清潔工人清理單位,期間發現涉案的兩個可疑玻璃樽,內裏分別浸泡男嬰屍體,隨即報案處理。
據法醫解剖驗屍,判斷兩具嬰屍大約26及28周大。調查顯示,兩名男嬰均無醫院生產紀錄。經調查後,兩名被告其後拘捕。警誡下指,男被告指,2022年12月,女被告在家中誕下一名男嬰,女被告自行剪臍帶。隨後,兩人發現男嬰沒有生命跡象。他遂上網搜尋如何保存動物屍體,並到藥房買高濃度酒精及一個玻璃樽,並把男嬰屍體放入樽內。翌年6月,女被告又懷孕。到12月,女被告覺得「未玩夠」,不想生仔,打算食藥墮胎,但不成功。女被告誕下男嬰後,男嬰便死亡。兩人同樣把男嬰屍體放入樽內。女被告警誡下就指,因財政困難,她懷孕時沒有接受檢查。事後男被告拒絕報警,兩人商議後,認為把屍體放入樽是唯一處理方式。
案件編號:FLCC 53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