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不再審批 新中小學生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2024年11月12日 08:3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內地持續加強監管校外教培機構。
廣東省教育廳副廳長朱建華周一(11日)表示,按照國家規定,廣東省不再審批面向中小學生、新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周一舉行記者會,介紹新修訂的《廣東省民辦培訓機構設置標準》。朱建華指出,在原來要求提交消防安全材料的基礎上,新修訂的設置標準要求面向中小學生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應符合《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建立健全防護措施和檢查制度,實現視訊監控全覆蓋,並配備數據存儲設施。
廣東省教育廳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處長廖開銳表示,面向中小學生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不得使用居民住宅、醫療衞生場所、車庫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開展培訓。上述培訓機構應滿足同一時間段教學培訓區域的人均佔地面積不低於3平方米。培訓場所的總建築面積不應少於2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