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近3億人民幣 廣東人大前副主任陳繼興判死緩
2024年11月12日 18: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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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興(前中)被判死緩。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繼興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周二(12日)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2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1.5萬港元),最終決定執行死緩,追繳其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陳繼興2002年至2017年利用擔任廣東省江門市委書記、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項目開發、糾紛處置、土地轉讓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他在2003年至2020年,直接或通過他人先後多次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2.78億餘元(約3億港元)。
陳繼興退休後,2019年至2022年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有關單位在貸款審批、項目推進、補貼申報、土地出讓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他在2018年至2022年,直接或通過他人先後多次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115萬餘元(約123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