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北上返港無視食安 野味生肉愈買愈狂

2024年11月13日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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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北上消費成為常態,然而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返港的情況亦愈趨嚴重。北區區議會昨日討論相關事宜,當局指今年截至9月,市民攜生肉、野味或蛋類等食物入境而被檢控的數字有1,595宗,較去年全年1,117宗大幅上升,亦較去年同期上升一倍。多名區議員指禁攜入境的食物種類繁多,市民易誤墮法網,希望政府宣傳能交代清楚,當局回應指入境食物只要全熟,便不會被檢控。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冷藏或冷凍的肉類及家禽,必須申請領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出的進口許可證;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任何人進口或攜帶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入境香港,必須附有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食環署的進口准許。
海關代表昨在區議會上指出,自去年2月恢復通關以來,不少市民趁周末或假期通過陸路口岸北上消費的同時,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的情況亦呈上升趨勢。執法方面,受規管食物多從旅檢通道搜獲,而檢獲的食物亦以肉類和家禽等市民日常食物為主,包括未經煮熟的豬、牛肉、雞和雞蛋等。
旅客一般是以隨身行李的方式攜帶食物入境,例如生肉以紅色膠袋包裹,然後與衣物混雜在一起放在行李篋;又或者把未經煮熟的雞隻置於手拉車內,就像街市買餸一樣;亦有市民用環保袋和背囊盛載蛋類和生肉入境,而有關案件都有其共通點,就是沒有採用特別收藏手法去掩飾,亦沒有使用包括冷藏等合適的運送方法,對食物安全構成一定風險。
對於違規檢控數字,食環署代表指去年全年的檢控數字為1,117宗,今年截至9月就有1,595宗,對比去年同期增加近一倍,在今年的定罪個案中,最高罰款為5,100元。今年截至9月的檢控個案的食物分類,最主要是肉類及家禽1,089宗,佔68%;其次是蛋類433宗,佔27%;至於包括乳鴿和鵪鶉的野味則有73宗,佔5%。食物安全中心檢疫偵緝犬小組會定期與海關合作,在各陸路入境口岸進行聯合行動,而偵緝犬不但可嗅得出生肉,連生雞蛋的氣味也能分辨得出。
區議員姚銘指很多人都不知道蛋類不得入境,希望當局對初犯者酌情處理,並要做好宣傳教育。另一區議員陳月明指打鼓嶺八成村民都會北上買餸,而最近就有兩名村民,分別因攜帶生豬肉和未煮熟雞隻入境而被檢控,又指禁攜入境的食物種類繁多,很多人都在不清楚的情況下誤墮法網。區議員柯倩儀指市民在內地購買生餃子時,可能忽略內含的生豬肉,要求當局在宣傳品上要多些提示。
食環署代表回覆指食安中心會聯同海關在各邊境管制站展示海報、易拉架及電子屏幕,又會藉派發單張,宣傳攜帶沒有衞生證明書的生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入境屬違法的訊息。香港海關亦已聯繫內地海關,在兩地口岸展示宣傳海報及單張。食環署指礙於位置所限,不會在宣傳品上詳列禁止入境的食物種類,但市民只要謹記完全煮熟的肉和蛋入境就一定沒問題,強調「煮熟」的定義是不能有血水滲出;北區區議會主席賴子堅亦補充,「流心蛋」未完全熟透,也不能攜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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