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二號橋暴動案重審 一被告脫罪據悉已離港 另一人認罪囚2年9月
2024年11月13日 14:3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其中一名被告今日在區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網民於2019年11月發起「黎明行動」在多區堵路,執法人員欲進入中文大學搜查,引起中大生反對,雙方於中大二號橋爆發激烈衝突。期間4名來自不同院校的學生被捕,被控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等罪。其中兩人受審後獲裁暴動罪脫。律政司提上訴,結果上訴得直,須發還予原審法官處理。其中一人獲判無罪後,據悉已離港;另一人今日(13日)在區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今日認罪的是現年29歲的李俊皓。他與同案被告陳起行(22歲),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結果獲判無罪。原審法官李慶年裁決指,未有足夠證據證明,陳與李是否身處暴動核心範圍及在該處的逗留時間。惟上訴庭法官處理律政司上訴時指,無論被告何時到達,都必然看到相關情況,因此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予原審法官處理。據悉陳起行已離港。
據李俊皓同意的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中大二號橋於人佔據,他們從橋上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交通癱瘓,有人使用汽油彈、磚頭等攻擊在場執法人員。警員翌日發射催淚彈驅散,被告被捕。法官李慶年今日判刑時指,被告選擇留在現場,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示威者聲勢,判被告入獄2年9個月。
案件編號:DCCC 36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