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毆禁錮14歲女童拍裸照 8被告判教導所更生中心及最高囚24月

2024年11月14日 17: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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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罪成被告今日在區院判刑。
14歲女童在土瓜灣馬頭圍邨休憩處,遭10名男女包圍,不但遭拳打腳踢,更被偷錢甚至拍裸照。懷疑涉案5男5女,被控襲擊及非法禁錮等共5罪,其中3女承認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非法禁錮罪,2人受審後獲判無罪。8名罪成被告今日(14日)在區院判刑。被告在深夜時趁事主孤立無助之際,以不同手段欺凌,令事主在心理上受到很大的創傷,分別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教導所及判監。
本案涉及10名被告,依次為蘇佩儀、呂秉毅、黃煒舜、代號「Y.H.」的被告、代號「L.Y.」的被告、曹焱、朱栢朗、甘俊希、鄧子祥及湯焯霖。案發時10人年齡介乎15至21歲。全部被告被控於2022年4月18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邨水仙樓休憩處襲擊X;同日非法禁錮X;及於4月18日至30日期間,向X勒索1萬港元。鄧子祥另被控偷去X 500港元。除蘇佩儀、「L.Y.」和湯焯霖外,其餘被告另被控刑事恐嚇X,威脅X拍攝和發布裸照,導致她不向警方報案。
蘇、「L.Y.」及湯認罪,承認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非法禁錮罪,3人面對的勒索罪則准存檔法庭。黃煒舜及甘俊希受審後獲判無罪。法官今日判刑時指,臨床心理學家評估X後,認為X因案發事件而患上抑鬱症、創傷後壓力反應及焦慮症,情況嚴重,須接受心理治療。眾被告在深夜時趁X孤立無助之際,以不同手段欺凌X,令X在心理上受到很大的創傷。最終,法官判蘇佩儀、「L. Y.」、湯一諾入更生中心;「Y. H.」入教導所;呂秉毅、曹焱及朱栢朗入獄24個月;鄧子祥入獄18個月。
案件編號:DCCC91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