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资助向空手道总会索偿230万元 罗展鹏称转会属无奈之举
2024年11月18日 13:05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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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展鹏强调当初是被逐出道场,是迫于无奈下“转会”。(梁柱锴摄)
曾获香港空手道总会推荐成为精英运动员的罗展鹏,2015年被逐出其所属的道场,罗虽然后来加入了另一个新道场,但被空手道总会“雪藏”和撤回推荐,结果失去精英运动员的资助。罗展鹏就事件向总会索偿逾约230万港元损失。另外,两名空手道精英运动员因换道场,同样遭总会“雪藏”4个月,失去训练资助,入禀索偿共约45万港元。3案申索今日(18日)在高院开审,预计审期20日。罗展鹏强调当初是被逐出道场,是迫于无奈下“转会”。
3案被告均为中国香港空手道总会有限公司。其中一案原告是罗展鹏,他索偿逾230万港元损失。入禀状指,2009年他获被告推荐成为精英运动员。至2015年,拳刚会空手道香港本部终止原告会籍,被告其后也撤回推荐。原告随即加入另一属会,但遭被告“雪藏”,并一直未能取回精英运动员的地位。
罗展鹏今日出庭作供,同意空手道传统文化着重尊师重道,而空手道师傅期望学生学成后能留在道场,薪火相传,转道场会令师傅有所损失。不过罗指,就他个人情况而言,他并非主动“转会”,而是原本所属道场终止他的会籍。他的角色是被动的。他亦因此失去体院强大支援,哽咽说“咁多年摆落去嘅时间……”。
另两案原告分别是女空手道运动员罗心汶(由母亲张桃英代表)和舒晴(由父亲舒展鹏代表),两人分别索偿约30万和15万港元。入禀状指,两名原告属不同道场,2013年获被告推荐,成为精英运动员。惟她们在2015年时转换道场,被告便以“转会”需4个月的冷冻期为由,停止体院对她们的相关资助。两名原告认为该冷冻期政策无理和越权。
案件编号:HCA 529/2017、HCA 987-9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