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完成檢討 港府稱樂見體育界專業及透明化

2024年11月20日 16: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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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協暨奧委會早前完成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和運作檢討。(袁志豪攝)
港協暨奧委會早前完成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和運作檢討,並在今日(20日)向各總會閉門交代。報告要求總會改善機構管治及運動員選拔機制等,並給予2年時間執行要求,未如期完成管治或被康文署暫停資助。有體育總會代表稱z,報告有助管理層輪替「無理由70幾歲無貢獻仲霸住個位」,又相信不會青黃不接。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稱,樂見體育界邁向專業化及透明化。
港協暨奧委會於機構管治小組在2020年12月至去年9月檢視77個屬會的運作和管治狀況,涵蓋6個主要範疇,包括董事會管治、誠信管治、選拔運動員、教練及裁判員管理、會籍管理等共243個項目。
檢討結果顯示,接近60%屬會在良好機構管治項目達到「全面執行」及「部分執行」,但3項範疇需特別改善,包括董事會管治、選拔運動員,以及教練及裁判員管理。報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制定具體及系統化的《機構管治守則》、制定教練及裁判員的資歷及註冊機制、建立會籍升降機制等。
港協暨奧委會將於2027年初檢視屬會落實執行《守則》的情況,向合格屬會發出確認證書。至於沒執行守則的屬會,港協會視乎實際情況及嚴重程度等介入,而該屬會或會被康文署暫停發放資助,直至管治情況改善,但港協指屬會運動員出賽和訓練安排不會受影響。
楊潤雄出席港協暨奧委會閉門會後表示,檢討報告早前已交與政府檢閱,明白體育總會各自有其特性,因此港協給予總會兩年時間,在2026年底因應自身情況落實要求,期望無論自身運作、領導層的更替及組成,以至如何選拔教練、培訓,以至會籍處理問題。
楊認為,是次檢討是「進步的開始」,指很開心見到體育界邁向專業化,管治上更透明及有效率的方向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