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万元佣金诈骗案主谋及12被告认罪 另4被告拒认待明年覆核

2024年11月23日 14:30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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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另外4名被告早前否认串谋“洗黑钱”及串谋诈骗罪名。
“傀儡保险代理”诈骗案主谋及12名同案被告今日(23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涉案金额达5,200万港元。同案另外4名被告否认罪名,将于明年覆核再审。“傀儡保险代理”一案中的被告涉嫌讹称经手处理近500份保单以获两间保险公司发放佣金,将押后至12月21日再讯。
案中主谋卢彦桦,32岁,为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前分行经理,承认共20项罪名,即2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8项串谋“洗黑钱”。同案的另外12名被告,年龄介乎24至61岁,分别为卢彦桦所属富卫团队的7名保险代理陈家裕、林晓东、林炜杰、黄卓立、胡健良、周玉田及张皓翔;以及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香港永明)前分区经理郭润芳及其4名下线保险代理邓浩麟、杜伟涛、黄莲欣及梁紫颖。他们分别承认串谋诈骗及串谋“洗黑钱”罪名。
廉署案情披露,卢彦桦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招揽包括同案被告在内多名人士,分别加入香港永明及富卫。卢彦桦向部分人士表示,他们为“傀儡保险代理”,入职后毋须招纳客户。卢彦桦串谋涉案富卫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入职富卫的保险代理,分别是272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此外,卢彦桦又串谋郭润芳及涉案香港永明保险代理,讹称由卢彦桦招揽加入香港永明的保险代理,分别是206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
香港永明及富卫并不知悉有关勾当,因而批准上述478申请,并分别向卢彦桦团队和郭润芳团队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共逾2,200万港元及共逾2,900万港元。该478份保单申请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险产品,大部分保单最终“断供”并告失效。卢彦桦要求“傀儡保险代理”收取该两间保险公司发放的佣金等款项后,向她退还大部分金额。涉案人士其后透过23个银行户口,清洗涉及上述勾当的犯罪得益共约4,700万港元。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项的银行户口,事实上由卢彦桦操控。
同案另外4名被告,即香港永明前保险代理毛咏娴及罗雅颖;以及富卫前保险代理颜梓定及江梓莹,早前在区域法院否认串谋“洗黑钱”及串谋诈骗罪名。案件订于2025年3月20日作审前覆核,并于5月12日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