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洪水橋逾百戶冇份住安置屋 老來當瞓街族
2024年11月25日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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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收地,有近百年歷史的非原居民村亦園村屬收地範圍內,首批受影響居民需於下月6日或之前遷出或交還土地,但部分居民的安置問題仍未解決。立法會議員狄志遠連同約30名村民昨日於金鐘「繞圈」遊行至政總請願,要求政府妥善安置。有受影響居民指,在該村居住了35年,但直至搬遷日前一個月,地政總署才告知街坊因未能提供多年前住址證明等,沒有安置資格。議員指已接獲50宗求助個案,坦言「如果有人冇屋住要瞓街,我相信香港係唔能夠接受到嘅現象」,促請政府以「先安置,後清拆」的原則,採取更人性化的方案處理村民訴求。
狄志遠昨早聯同約30名受影響的洪水橋居民到政府總部外請願。他們手持印有「拆我家園,局長出嚟」、「統一人住屋和非人住屋安置及補償條件」、「政府收地滅村,村民瞓街,我們要求放寬安置條件」等橫額。有首批受清拆影響居民指,距離遷出期限只有約兩星期,部分居民因為未能提供多年前住址證明或者居於非人住屋,未獲當局安置或提供津貼。發展局派員收取請願信。
有首批受清拆影響居民表示,在2014年搬進亦園村,她的丈夫與媳婦相繼離世,兒子在外地工作,現時只與兩名孫兒在村內相依為命。羅婆婆哭訴「我無做錯嘢,政府收地點解要拆散我家庭?」亦有居民是長期病患者,他指因為兒子分戶,過去數月嘗試過向政府公立醫院、中學及社會福利署尋找住址證明,帶住不適的身體四處奔波只為一紙證明。
狄志遠接受本報查詢時指,過往半年已不斷和政府開會表達意見,居民亦有到申訴部表達訴求,目前採取遊行的方式,就是想繼續表達訴求。他指現時已接獲50宗求助個案,當中有一半以上是長者,希望當局可以多點人性化處理收地的問題,現時政策彈性位不足夠,「因為依家係拆人哋間屋,你畀番屋人住或合理安置係好公道」。
他續指,寮屋登記制度將寮屋分成「非人住屋」及「人住屋」,而安置補償政策亦因寮屋種類而有分別,「依家我哋都有幾十戶係得唔到合理嘅安排」。
此外,當中小型業務者和住戶面對同樣的困境。狄志遠稱有些人是做汽車維修或者做水泥工作,此舉無異是強迫業務者結束營業,放棄維持生計的飯碗。業務經營者現時只有短短3個月的搬遷期,但地政總署的審查狀況卻遲遲未有回覆。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關注聯盟表示,政府對住址證明要求過於嚴格,漠視部分地區近年才設立公共信箱的實際情況;對寵物安置缺乏具體方案;「經濟狀況審查」準則過於嚴苛,而「免經濟狀況審查」要居民尋找13年前的居住證明,令大批居民十分困擾;政府對非直系親屬同住家庭的特殊情況視而不見,也沒有為小型及非正規業務提供合適的重置方案和補償安排。
當局於今年5月,宣布收回位於洪水橋/厦村的176公頃私人土地作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土地於今年8月31日已復歸政府所有,涉及1,693個住戶及364個業務經營者。新聞公告指地政總署首批遷出的住戶涉274個,當中85個合資格住戶可獲安置或獲發現金特惠津貼、147個住戶的個案正在處理或尚待提交補充資料,42個住戶不合資格。
發展局就居民遊行表達的訴求作回應指,有關住址證明方面,地政總署進行安置補償資格審核工作時,接受多種不同的地址證明,包括由政府部門甚或私人機構簽發的證明文件,例如選民登記、入境事務處的人事登記記錄及政府信件等。署方會因應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考慮彈性處理及接受不同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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