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精神科病人入禀 指屈颖妍“港人讲地”及Google违残疾歧视
2024年11月25日 15:13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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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于上周五入禀区域法院。
自称是精神科病人的男子于上周五(22日)入禀区域法院,民事控告屈颖妍、“港人讲地”及Google (Hong Kong) Limited发布煽动他人对精神病人仇恨的影片,认为违反《残疾歧视条例》。入禀状指屈颖妍于2024年9月在YouTube上发布名为“是谁在标签了精神病人?”的影片,原告认为影片内容涉及仇恨精神病人,“港人讲地”则转发屈的影片及文章。原告随后曾向Google发信要求将影片下架,惟其要求未被接纳。原告因此入禀区院要求法庭颁令众被告须赔偿50万港元、下架影片,并要公开道歉。
原告是Tung Lai Lam(译音董礼霖),被告依次为屈颖妍、圈传媒有限公司(港人讲地”母公司)及Google (Hong Kong) Limited。原告于自行撰写的入禀状自称是精神科病人,且声称在本案中代表香港30万名精神病患者。入禀状指,2024年9月18日,一名患思觉失调男子疑病发、持刀袭击家人,在警员到场后再持刀冲向对方,有警察其后开枪射杀该男子。原告指屈颖妍于同月24日,在YouTube发布名为“是谁在标签了精神病人?”的影片,谈及上述事件并引用了42年前“安安幼稚园斩人案”的场景。原告认为影片煽动市民对精神病人的仇恨。
原告又指,“港人讲地”其后转发了屈颖妍的影片及文章,认为对方是在完全知情下助屈煽动对精神病人的仇恨。原告其后曾去信YouTube及Google 投诉,要求把影片下架,并指他们有责任把煽动仇恨影片下架,但要求未被接纳。原告亦曾就事件向平机会投诉但未获回覆。原告认为众被告违反了《残疾歧视条例》,故入禀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合共50万港元的情感伤害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同时要求屈颖妍把影片下架、各被告人公开道歉及澄清精神病人绝非暴力。
案件编号:DCEO 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