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強調業主不能趕走租客 倡不符申公屋劏房戶入住過渡屋
2024年11月27日 13:3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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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指政府收到業主趕走劏房戶的求助個案,必須立即處理。
當局提出簡樸房規管制度的諮詢方案,議員鄭泳舜重申,在劏房租管的條例之下,每一個劏房租客是有2年+2年的住屋保障,業主不可以因改建簡樸房而趕走租客,就算是劏房租客沒有簽署劏房租管,但只要有交租,某程度上已納入劏房租管的保障。他希望房屋局能更加積極,遇到求助個案要立即處理。
他指未來幾個月會探討簡樸房的違例罰則,指過去劏房租管的經驗,當局檢控約400個違規的劏房業主,但罰款只是數百至數千港元不等,阻嚇力度有限,未來簡樸房罰則要審視條例的整體情況,冀有阻嚇作用。
他希望簡樸房的條例訂立前,符合資格的基層可以遷入陸續落成的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當簡約公屋逐步落成,過渡性房屋的比例應適時調整,讓暫時未符合申請公屋資格的市民可以入住過渡性房屋。
針對業主和二房東的懲處,最高30萬港元和監禁3年,議員梁文廣認為合理,畢竟目前一些刑事法例裏面,如針對危險藥品或賣淫的罪行,相關業主本身都負有一定的責任,未來要有力規管分間房間或簡樸房,如果相關刑罰業主也有機會上身的話,力度會較為有效。
梁指在執法部分,諮詢文件指賦權房屋局局長負責處理簡樸房的規管和執法。現在劏房的執法上,無論劏房租管、樓宇結構和消防等,其相關的執法責任分散於不同部門,他期望未來房屋局局長擁有執法或規管的權力之後,能夠組成特遣隊或專責組之類,把不同的部門如屋宇署和消防處整合在一起,令執法更有效率。
對於是否有必要訂立最低罰款額,他希望在諮詢期向政府提出,未來完成立法後有一個叫做量刑的準則,最低罰則是罰款額高於業主所有份間單位合起來的租金,措施才可發揮阻嚇作用。
另一議員鄧家彪期望政府向各界多解說,指政府應該地氈式、透過郵箱作解說。他又建議政府更加支援措施透明度,令市民安心。他認為業主和地產代理有責任向政府通報劏房長者及兒童的基本情況,讓政府游說他們搬到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
他指現時只有2至3成劏房不符合簡樸房門檻,即7成已通過過門,強調假如有業主因此加租是沒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