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院舍券處理時間參差 最長達7個月 審計署揭部分機構多收費用

2024年11月27日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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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公布的審計報告指,長者院舍券的申請日期和發放日期相隔最長達7個月。
社會福利署的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推出多年,審計報告指,過去2個年度,社署接獲的5,704宗申請當中,有56%即3,179宗個案已發放院舍券,但申請日期和發放日期相隔平均約43日,最長達7個月。同時,部分認可服務機構收取消耗品費用有異,有院舍甚至向持有人收取未列於價目表的消耗品費用,所涉總額達34,225元。
社署在2017年3月推出院舍券試驗計劃,讓長者可自由選擇及轉換入住參與院舍券計劃、即認可服務機構的安老院,並讓負擔能力較低的長者獲得較多政府資助。但在2022至23和2023至24年度社署接獲的5,704宗申請,每宗申請的處理時間各異,如3,179宗已發放院舍券的申請當中,申請日期和院舍券發放日期相隔的時間,介乎同日至約7個月不等。審計署亦留意到,社署指引沒有訂明向申請人提供服務簡介,或是向負責工作員取得統評機制評估結果的時限。
報告亦發現,部分認可服務機構在收取消耗品費用上存在問題。審計署審視30名院舍券持有人,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間的相關記錄,發現其中6人被收取的消耗品費高於價目表所示,涉及2間認可服務機構,多收的費用總額為2,703元,每人介乎68元至1,871元不等。另外,一間認可服務機構向4名院舍券持有人、就沒有列於價目表上的消耗品項目收費,例如收取2,400元特別營養飲品,該收費理據並沒有記錄在案,所涉總額為34,225元,每人介乎30元至22,420元不等。
根據社署指引,院舍券辦事處的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會進行服務監察探訪,以監察院舍券計劃多個範疇向院舍券持有人收費等情況;安老院牌照事務處一般亦會特別為院舍券計劃進行巡查,以監察認可服務機構符合其他範疇規定的情況。不過,根據社署為2021至22至2023至24年度期間進行的服務監察探訪和巡查編製的清單,上述巡查已分別逾期3至723天不等(平均為232天),以及3至216天不等(平均為41天)。社署回應稱,兩項巡查受新冠疫情影響。
審計署要求社署改進指引,明確處理院舍券申請的時限,以及加強對機構收取各項費用的審查機制。社署表示同意這些建議,並承諾會加強監察和改善工作流程,以提升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