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供應商欠監管 環保署最長隔5年巡一次

2024年11月27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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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四電一腦」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責任制》推行至今已數年。(黃仲民攝)
俗稱「四電一腦」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責任制》推行至今已數年,今日(27日)發表的審計報告發現,環保署對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登記供應、銷售商巡查不足,有個案隔了5年才巡查一次,較規定列明的2至3年長。報告又指署方拖延受管制電器供應商的登記申請,最長要26個工作日才完成處理,超出10個工作日的服務承諾。環保署回應指,會檢討內部指引,加強監察處理情況。
報告指出,在208個受管制電器的登記供應商中,有11%(22個)的巡查密度不達標,即每3年(36個月)最少一次,而就同一供應商進行任何兩次相連巡查之間相隔的時間則介乎36.3個月至5年不等。不過,有供應商事隔5年才進行第二次巡查。另有7個供應商(3%)的最後一次巡查是在36.1個月至3.7年(平均為3.3年)前進行。
審計署續指,3,617個登記銷售商在2018年8月至今年3月期間,有56%從未被巡查,44%的巡查次數則介乎1至19次不等,而在經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服務方案內所指明的218個收集者中,29%未被巡查,而71%的巡查次數則介乎1至4次不等。環保署解釋,他們採用風險為本的原則就受管制電器的銷售商和收集者進行巡查,但署方文件並沒記錄巡查個別銷售商和收集者的理據。
審計報告又提到,環保署拖延完成受管制電器供應商的登記申請,最長要26個工作日才完成處理,超出服務承諾的10個工作日,建議環保署應採取措施,確保按服務承諾處理申請及巡查。
另外,環保署位於屯門環保園的「WEEE‧PARK」負責處理及回收廢電器,但審計署發現設施的處理量不足80%,並嚴重傾向洗衣機及雪櫃超出這兩種電器的設計處理量,政府須因此額外支付約1.65億港元給承辦商。審計署指承辦商將在2027年屆滿,建議環保署是時候檢視成本效益,探討重新設計「WEEE‧PARK」的可行性,並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決定是否另聘物流服務提供者為超出基線噸數的受管制廢電器電子產品提供收集和物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