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室內非禮女子 知名攝影師罪成還押至12.11判刑
2024年11月27日 18: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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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屈麗雯今裁定被告非禮罪成。
知名攝影師梁鎮宗(Gary Leung)於2022年12月,涉嫌在他的柴灣攝影工作室Gary Studio內非禮一名女子,與對方拍照時用力扯下其長裙令胸部暴露。梁因而被控一項非禮罪,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屈麗雯今(27日)裁定被告非禮罪成,被告須還押至12月11日判刑,其間索取其背景報告。
40歲男被告梁鎮宗,報稱任職攝影師。他被控於2022年12月16日至17日期間,在香港柴灣永泰道60號工業城1期13樓14室Gary Studio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X作供時稱,她為兼職模特兒,案發前約一個月,被告私訊表示有意合作,因得知被告過往曾拿獎及與不少名人合作,遂答應不收金錢拍攝。當晚被告叫她換上攝影室提供的一件窄身西裝外套,X配合,內穿隱形胸罩。其後X換上另一套吊帶長裙,被告要求X真空上陣,她答應。X及後被要求跌膊,當她調整裙子時,被告突然行近將她裙子的布料向內「攝」,其間碰到她背部,及後更用力扯裙子,令裙子跌至X肚部而走光。
裁判官裁決時指,X的證供細微及合乎邏輯。而案發時是凌晨時分,2人孤男寡女、衣衫單薄在工作室內,X遭受突如其來的非禮,仍須單獨面對剛侵犯她、行業有威望的被告,她擔心被告會有進一步犯罪行為,被告亦持有她的「走光」相片,因感混亂未能即時報案實屬情有可原。裁判官最終接納X的證供並裁定被告罪成。裁判官指是次事件非典型非禮案,被告濫用事主對他的信任,且案情嚴重,故決定先將他收押,並提取背景報告後判刑。
案件編號:ESCC 42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