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店主直播拍顧客入鏡 法院裁定侵犯肖像權
2024年11月30日 09: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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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區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裁決。
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近日發布一宗直播侵犯他人肖像權的案件。某火鍋店老闆在店內直播期間,將一名顧客意外拍入鏡惹來不滿,兩人其後鬧上法院。法院最終裁定火鍋店侵犯了顧客的肖像權,需支付對方精神損害撫慰金500元人民幣(約538港元)。
事發當天火鍋店老闆小虎正在店內直播,介紹店內食物和實時情況。顧客小山當時正和朋友在店內聚餐,發現收銀櫃台附近設置了一部直播設備,發現自己入鏡後十分生氣,並找小虎理論,兩人繼而爭執。小虎表示,小山完全可行其他路,避免進入直播範圍。小山一怒之下把小虎起訴至法院,小虎認為自己已在小山提出異議後及時關閉直播,小山是故意找麻煩。
根據雙方的陳述和經審查確認的聊天紀錄、影片等證據,法院審理認為,小虎進行直播宣傳商業活動時,在未獲得小山同意的情況下,將小山的肖像暴露在直播中,構成對其肖像權的侵犯。法院同時判決小虎通過直播帳號發布影片,對小山賠禮道歉,道歉影片應置頂不少於3日。如不履行,法院將在報紙上刊登判決書主要內容,費用由小虎負擔。